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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婚礼迎新人 天桥放鞭炮被罚200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4

     7月1日,张某参加同学婚礼时为增加气氛,在新康街过街天桥上燃放鞭炮,被处以200元罚款,成为今年春节以来首个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理的人员。

      7月1日中午,

    参加同学婚礼的张某在迎接新郎新娘时点燃了一挂悬挂在过街天桥上的鞭炮。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张某燃放鞭炮的地点属于三环路以内,目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张某被德外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张某承认自己燃放了鞭炮,但放鞭炮只是为了增加迎亲的喜庆气氛。张某因违反燃放法规,已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介绍,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路以内为限放区,市民只能在春节期间按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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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fdczh    责任编辑:fdc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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